根据****年收集、储存和中转1000吨废矿物油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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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收集、储存和中转1000吨废矿物油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源****工业园原清****公司地块西北角自编空地01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区源****工业园原清****公司地块西北角自编空地01,中心地理坐标:E113°12′30.261″,N 23°39′30.742″,占地面积为1100㎡,建筑面积为540㎡。项目拟建设废矿物油中转站,主要进行废矿物油的收集、暂时储存以及转运,不进行废矿物油的长期存储以及加工处理。建成后年收集、储存和中转废矿物油1000吨。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装卸工序及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污泥处理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油桶、储罐油泥、废抹布和废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