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2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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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4月2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时间:2026-04-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拟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至5月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厂改造及水质提升建设项目

******处理厂南侧

****

******公司

项目代码:****。项目位于******处理厂南侧,拟建设30000m3/d的再生水处理系统及5000m3/d浓水处理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调节池、沉淀池、滤池、膜处理车间、生化池、消毒池、臭氧接触池和污泥浓缩池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2079.29万元,全部用于环保投资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通过设置硬质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覆盖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臭氧废气、酸雾废气、脱氮废气和恶臭废气等。臭氧废气经尾气破坏器处理后,可被分解为氧气,输送至生化池回用;酸雾废气经酸雾吸收罐吸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脱氮废气通过采用N2O排放量少的双协同反硝化脱氮技术和设备、及时投加适量碳源、调节pH、温度、运行工况以及维持稳定的DO浓度等措施,可有效避免N2O的产生;恶臭废气通过选用臭气散发量少的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定期进行恶臭气体的环境监测并及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防治。臭氧废气、脱氮废气和恶臭废气的排放均须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要求,酸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生****水厂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作业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等。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超滤浓水、污泥浓缩上清液、污泥脱水滤液、滤池及膜设备反洗废水、设备、池体及滤布清洗废水、酸雾吸收罐废水、反渗透浓水、膜化学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检测废水、生活污水。超滤浓水、污泥浓缩上清液、污泥脱水滤液、滤池及膜设备反洗废水、设备、池体及滤布清洗废水和酸雾吸收罐废水回流至再生水处理系统的**度除硬沉淀池处理,不外排;反渗透浓水经浓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中干沟人工湿地;膜化学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水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部分排入中干沟人工湿地,部分****水厂,生产再生水;地面清洗废水、检测废水和****水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部分排入中干沟人工湿地,部分****水厂,生产再生水。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水泵、鼓风机、污泥泵、搅拌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外覆玻璃钢隔声罩、合理布局以及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基础施工开挖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包装材料和边角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基础施工开挖产生的土方及时回用于场地回填,多余土方交由承担弃土运输的单位运至指定的堆放场;建筑垃圾、包装材料及边角料分类堆放,可回收利用的及时回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堆放至指定地点委托相关单位妥善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废过滤材料、废吸附材料、废刮泥板、废催化剂、原辅料废包装材料)和危险废物(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实验耗材、在线监测仪表废液、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园区环卫部门处置;污泥暂存于污泥脱水间的泥斗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过滤材料、废吸附材料、废刮泥板、废催化剂、原辅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28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实验耗材、在线监测仪表废液、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点(15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项目服务区

联系电话:0951-****320

通讯地址:****管理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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