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工业路人行道外至商户门口衔接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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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工业路人行**至商户门口衔接工程[变更公告]

**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工业路人行**至商户门口衔接工程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工业路人行**至商户门口衔接工程(招标编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306-3级配碎石基层相关问题,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出具的澄清说明,该分项清单项目描述中标注的“10mm”为编制录入时书写单位笔误,实际设计厚度为10cm(100mm)。本项目固化清单以附件形式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2、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中第四条“降低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竞价的交易成本。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1)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交有效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2)补缴责任: 若投标人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或中标后发生依法应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该投标人(或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或相关情形被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未按 期足额补缴的,除须承担前述责任外,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将其视为失信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标书代写

3、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08时30分;现修改为:2026年05月13日08时30分。标书代写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

免缴纳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组)的投标,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申请在本项目投标中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

(1)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补缴责任:若我单位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或中标后发生依法应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我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或相关情形被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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