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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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灵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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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55.05平方公里。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附表.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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