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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下简称“**铭鸿”)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铭鸿位于****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油基岩屑与含油污泥的综合利用。2022年8月,**铭鸿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23年11月,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5年7月,**铭鸿油基岩屑暂存****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广环审批〔2025〕37号)。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重新申请”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与规模: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071-001-08、071-002-08、072-001-08(以上代码40000吨/年)、900-210-08(仅限来源为天然气、石油开采井场100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R9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生利用)。
拟核准有效期限:1年。
经审查,****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张东贺
联系电话:028-****9060
地址:**市科园南路88号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9日
****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