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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和《****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租汽车企业2025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交运便〔2026〕149号)要求,现对我市主**出租汽车2025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从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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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
(联系人:****客运科 联系电话:083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