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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和源农****公司年烘干8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四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6-****288(兼传真)
通讯地址:**市**翊武西路1268号
邮编:4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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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附件:
1.关于**和源农****公司年烘干8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澧建(6)〔2026〕4号).doc
2.关于****公司年烘干5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澧建(6)〔2026〕5号).doc
3.关于**黄******社年烘干5000吨稻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澧建(6)〔2026〕6号).doc
4.关于**圣泽农机******社年烘干5000吨稻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澧建(6)〔2026〕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