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经营单位引入管理规范》,****(**市**区规划展览馆)对2026年度“电影中的汽车”主题展览配套互动设备**经营项目进行引入。
一、 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配合我馆2026年5月举办的“电影中的汽车”主题展览,提升观众互动体验,丰富展览形式,现计划引入“拍照机”、“拍报机”互动设备。该设备应能够让观众现场拍照并自动生成具有电影主题风格的个性化纪念照,增强展览的趣味性与传播力。
(二)设备要求
1.基本功能:具备拍照、图像处理、实时合成、快速打印功能。观众操作界面应简洁**,单次操作时间不超过3分钟。
2.主题定制:设备软件界面及生成的照片需围绕“电影中的汽车主题展览”主题进行定制设计,可包含电影元素、展览主视觉、博物馆标识等。支持至少3种版式模板供观众选择。
3.输出质量:打印介质应为高质量相纸,打印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设备应具备稳定的供纸系统和充足的耗材储备。
4.稳定性与安全性:设备应具备7×12小时连续运行的稳定性,具备防误触、防过热、数据自动备份等功能。设备外观及结构应符合公共场馆安全要求,无尖锐边角,电气安全符合国家标准。
(三)经营模式
项目由**经营单位负责承担设备提供、软件定制、安装调试、耗材供应、日常维护、人员值守(如需)及设备保险等全部费用。博物馆投入设备所需的场地空间、电源接口、基础网络支持以及展览相关内容。
(四)收益分配
项目采用收益分成模式,总运营收入按照20%****博物馆,具体分成比例及结算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经营单位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文化创意或相关经营范围。具有丰富的互动设备运营经验,服务案例应包括大型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或商业综合体。参评供应商服务期间应具备完善的公众责任保险、设备意外险等。
(二)质量技术要求
1.**经营单位提供的设备及软件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安全规范。设备应具备内容审核机制,确保生成的图片及文字不含有违法违规信息。观众个人数据不得擅自留存或用于商业用途。
2.**经营单位认同汽博馆运行发展理念,配合展览期间各类活动需求,愿意****博物馆实际情况对软件界面、模板进行优化调整。
3.**经营单位须在展览期间派驻至少1名现场操作引导人员(可由设备自动引导替代,但须提供7×12小时远程技术支持响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卡纸、缺纸、系统故障等问题。人员应统一培训,文明热情服务。
4.**经营单位负责设备的每日清洁、耗材更换、数据备份及定期维护,并落实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三)**期限
2026年度经营**合同期限为2026年5月16日至10月31日,可根据展览需要提**场安装调试。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设备所使用的软件及模板素材应拥有合法版权或授权,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参评文件要求
如贵单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有意参评,请将如下文件邮寄至联系人: 张雪 电话: 010-****7696 ;传真: 010-****7899 。
1、参评函;
2、法定代表授权书;
3、参评文件: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参评截止日前近3年相关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须体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盖章等页面)、近2年内财务报表(经中介审计的提供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对本项目的理解、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供应及技术能力、实施计划、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制度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等;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信情况、专业资质文件、“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等有效期内文件)。
以上参评资料需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装订、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评供应商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无效参评: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未提供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严重偏离项目需求;未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中介审计的审计报告;参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的;****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参评。
四、征集时间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5月6日17点前(**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规定的参评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
2026年5月7日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单位:****(**市**区规划展览馆)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26号
邮编:100071
项目联系人:张雪
电话:010-****7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