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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名称 | ****经济开发区**创新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革性绿色洁****实验室专项安装工程施工 | 发包人 | **** |
| 承包人 | **** | 合同工期 | 108 |
| 合同价款 | ****5162.66元 | 合同规模 | 27851.95㎡元/㎡ |
| 工程项目地点 | **市**区绣源**侧圣井地块,省道244线以西、圣井**以东、经十东路以北、世纪大道以南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6-04-14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6.4.14 |
| 违约责任 |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4.2 条。因承包人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每日按结算价款的万分之四承担违约责任。奖罚款总额不超过结算价款的 3%。延期累计超过 30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 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 条;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结算价款 3%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达到质量标准且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质量目标的,发包人应给予结算价款 0%的优质优价款。承包人应承担采取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 履约担保 | 银行保函 |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银行保函 |
| 其他内容 | / | 备注 | 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