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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50252G | 建设单位法人:丁锐 |
| 张言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华东路199号 |
| **从庙220****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南王店镇从庙村东约200m,定砀公**侧约200m |
| 经度:115.62444 纬度: 35.0425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0 |
| 菏环审〔2025〕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2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50252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0MA3TM4Q21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3MN9JF69 | 竣工时间:2026-0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gsgg/260402/202********0064715.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变:从庙站规划3台180MVA主变,原有1台180MVA主变(#1主变),本期新增1台180MVA主变(#2主变) | 实际建设情况:主变:1×180MVA(#2主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装置,****电厂和电能用户的中间环节,同时通过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力网联系起来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装置,****电厂和电能用户的中间环节,同时通过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力网联系起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变电站在运行期间巡检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原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定期清运。 2.站内设垃圾收集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变电站运行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废铅蓄电池及检修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事故工况下产生的事故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排入贮油坑、总事故贮油池临时贮存,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4.****电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依托站内原有化粪池,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2.依托站内原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2主变投入运行后从庙站暂未产生废铅蓄电池。 #2主变下方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为28m3,依托站内原有事故油池(位于#1主变东侧,有效容积60m3),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贮油坑及事故油池容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相关要求。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均进行了防渗处理,防渗系数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的要求。在发生事故时,变压器壳内的油汇入事故油池,不外排,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站内不进行暂存,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转移和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处置。 3.经监测,****电站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4.经监测,变电站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变:从庙站规划3台180MVA主变,原有1台180MVA主变(#1主变),本期新增1台180MVA主变(#2主变) | 实际建设情况:主变:1×180MVA(#2主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装置,****电厂和电能用户的中间环节,同时通过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力网联系起来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装置,****电厂和电能用户的中间环节,同时通过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力网联系起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变电站在运行期间巡检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原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定期清运。 2.站内设垃圾收集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变电站运行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废铅蓄电池及检修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事故工况下产生的事故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排入贮油坑、总事故贮油池临时贮存,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4.****电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依托站内原有化粪池,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2.依托站内原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2主变投入运行后从庙站暂未产生废铅蓄电池。 #2主变下方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为28m3,依托站内原有事故油池(位于#1主变东侧,有效容积60m3),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贮油坑及事故油池容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相关要求。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均进行了防渗处理,防渗系数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的要求。在发生事故时,变压器壳内的油汇入事故油池,不外排,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站内不进行暂存,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转移和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处置。 3.经监测,****电站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4.经监测,变电站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2.强化公众参与。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做好高压输变电工程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科普和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有效进行了实施。 2.建设单位加强了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了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2.强化公众参与。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做好高压输变电工程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科普和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有效进行了实施。 2.建设单位加强了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了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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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规范设置贮油坑、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废变压器油要全部收集、排入事故油池,不得外排,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废铅蓄电池退运后,不在站内暂存,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转移和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主变下方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为28m3,依托站内原有事故油池(位于#1主变东侧,有效容积60m3),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贮油坑及事故油池容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相关要求。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均进行了防渗处理,防渗系数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的要求。在发生事故时,变压器壳内的油汇入事故油池,不外排,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2主变投入运行后从庙站暂未产生废铅蓄电池。 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站内不进行暂存,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转移和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处置。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依托站内原有化粪池,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依托站内原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依托站内原有事故油池(位于#1主变东侧,有效容积60m3)。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站内原有化粪池,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依托站内原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依托站内原有事故油池(位于#1主变东侧,有效容积60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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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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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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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施工时大挖大填。所有废水、雨水有组织的排放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②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材料堆放要有序,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③施工完成后,应对基础周边的覆土进行植草处理,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开挖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占地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组织施工,避开雨季土建施工,减少临时占地。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本工程于220kV从庙站内预留位置**1台主变,土方开挖后施工完毕及时进行了回填,未造成明显的水土流失。本工程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方。本工程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方,施工时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生态恢复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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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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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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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