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技侦楼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发区原检察院技侦楼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改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3953.28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3453.28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新增停车场、绿地、硬化地面等。
2.2建设地点:****开发区原检察院。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检察院技侦楼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7日08时00分至2026年05月06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县****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5-****325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
联 系 人:杨登云
电 话:0955-****0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虹桥路**大厦B座13楼
联 系 人:张利军
电 话:158****1996
2026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