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建设】昌准环审〔2026〕8号关于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3万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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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建设】昌准环审〔2026〕8号关于《****集团)****公司3万吨年干废触体**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4-27 18:57:28

****集团****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集团)****公司3万吨/年干废触体**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材料收悉。经技术审查与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园区,****集团****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89°18′10.3841″,北纬44°56′11.8026″,为改扩建项目。将现有1#、2#危废暂存库进行改造并**为丙类车间,采用水解、酸浸、氧化、中和、还原、压滤等工艺处理干废触体,设计年处理干废触体 3 万吨,年产海绵铜 1896 吨。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2万元,占总投资的15.94%。

主体工程:1条干废触体生产线、7座危险废物集装箱式防爆贮存库。

储运工程:1座原料库、1座干废触体桶装库、1座硅渣库、1座氢氧化钙及氢氧化钠库、1座铁粉库、1座海绵铜库、2套硫酸储罐。

环保工程:2套一级碱液喷淋、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袋式除尘器、1台活性炭风机一体机、1根25米高排气筒、1根15米高排气筒。

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规模、工艺路线、选址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区域采取围挡、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物料堆放密闭或覆盖,车辆进出冲洗,大风天气停止作业,严禁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高噪声作业,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利用,不可利用部****填埋场,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处理,严禁随意倾倒。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生态破坏,完工后及时恢复场地。施工单位须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干废触体开桶备料、投料、水解、硫酸投加、酸浸、氧化等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含尘废气,以及硫酸储罐呼吸废气,采用负压收集 + 袋式除尘 + 2套一级碱洗 + 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通过不低于 25m 高排气筒排放。

危废贮存库非甲烷总烃、含尘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风机一体机(活性炭纤维棉+活性炭)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工程实施后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0.023吨/年、0.305吨/年。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氧化酸浸反应浆液固液分离后的固相硅渣清洗废水、粗铜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预处理工序。碱喷淋****集团****公司现有污水站处理,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铁粉废包装袋依托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中和压滤废渣、废水收集池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属性鉴别后依规处置。原料包装桶、废包装袋、废气处理收尘灰、废活性炭纤维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库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依托厂区现有焚烧设施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管理要求。

(六)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新增1#、2#车间、硫酸储罐区、贮存库区、废水导流收集管道、废水收集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定期对厂区下游区域地下水和厂区周围土壤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七)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八)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无杂物;生产设备、辅助设施、环保设备等定期清洁,表面无明显积尘、油污;原料、成品、备品备件等分区按规定密闭、规范存放,严禁乱堆乱放。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自行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定期检测、维修设备并做好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七、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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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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