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福****商贸大道16号倪世物流园一层D17 | 3,195,000.00元 | 肉类产品配送(总价):****000元 |
采购包1(肉类产品配送):
服务类(****)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肉类产品配送 | 肉类产品配送 | **省******公司****监狱企业,**省******公司2026-2028年肉类配送服务与本项目同时开展 |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 采购人指定时间(预计于5月开始供货,或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限为24个月,时间到期或金额完结则合同自动终止。) | 年 | 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3,195,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张为勇 |
| 评审专家: | 刘清真 、 吴建国 、 黄雅珠 、 郑映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省******公司联合采购项目,****采购金额710万元,******公司采购金额200万元(企业自筹),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91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②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9%;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③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④请将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50********0232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肉类产品配送:3.7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审查情况:******公司在投标件中提供的单位授权书上单位负责(法定代表)信息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件”载明的不致,提供的资格承诺函上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件”载明的不致,资格承诺函效,且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效。其余12家投标人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华****公司、****公司、******公司3家投标在投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租赁合同期内任意次租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与招标件要求不符,不满招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招标件中技术符合性审查“②招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效。”的规定,上述3家投标的投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效,其余9家投标的投标件符合 性审查均通过。
3、本采购包触发异常低价审查情况:**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章鲜(****公司、**海创鲜****公司、****公司上述7家投标人均触发异常低价情形3(根据采购项最限价),其中******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常低价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4、本项目中标下浮率为55%,按中标报价折算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基准价×【1-下浮率(报价下浮率)】,2026-2028****监狱监内食堂肉类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共计710万元;**省******公司2026-2028年肉类配送服务预算金额共计200万元。采购结果出来后,****与**省******公司与中标供应商共享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5、邮箱:****@163.com。
名称:****
地址:**省**市蕉**金涵乡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3-****56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1#楼A座23层18H室、18I室、18J室
联系方式: 吴明珠、罗国清、毛国锋/0591-****0142-80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明珠、罗国清、毛国锋
电话:0591-****0142-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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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