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程(非质子区)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心工程(非质子区),已具备国家规定的招标要求的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100%自筹,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中心工程(非质子区)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中心工程施工(非质子区)
2.2 建设地点:**市**市新集镇 。
2.3建设内容:非质子区域,具体见招标图纸
2.4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见招标图纸
2.6 工程合同暂估价:4.9 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额为准)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中心工程设计(非质子区域)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土建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涉及专业分包的不在其中,**:暖通、空调、消防、医用电梯、弱电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无
2.9 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 1日,竣工日期:2029年5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2.10****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不接受联合体;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
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3.7投标人近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不接受退休人员;另外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新办企业标书代写
不允参加;
3.3.8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及“**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提供国家四库一平台网上截图。 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格审查件要求。
□3.4.2自2024年4 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4月1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1年4月1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5月06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6年 05月 06 日 17:
00(9:00—17:0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须向招标响应文件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参加投标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扫描件以一整份 PDF格式的形式电子邮件发至 ****@qq.com,PDF扫描件命名方式:报名资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1.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满足资格要求的声明函;
4.报名资料费 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费支付至支付宝,账号:139****8249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7 日14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市**市真州镇**北路27号(原****公司)三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8.2 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com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天生工程项
****公司
招标人地址:**市**市真州镇**北路27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风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30****7630 电话:025-****5969
传真:/传真:/
邮编:225200邮编:025-****596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10.2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130****7630通讯地址:**市**市真州镇**北路27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盖章书面文字,并附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