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发文日期: | 2024-07-31 | |
| ****政府 | 生成日期:2024-07-31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键词: | ||
| 《****年产10万克拉金刚石半导体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分局拟批准《****年产10万克拉金刚石半导体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8月7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电话: | 055*-****982 | 传真: | 055*-****982 |
| 地址: | **市**区华中东路综合楼5楼 | 邮编: | 246000 |
| 项目名称: | 年产 10 万克拉金刚石半导体新材料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1 号厂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品洁****公司 |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地址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1 号厂房。用地面积2099.44平方米,总投资27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本项目属于首次申报的**项目,于2024年6月19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本项目工艺流程为:将原材料酸洗—水洗—有机洗—水洗—晶体生产—切割—毛坯、QC、入库。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10 万克拉人造金刚石半导体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一是酸洗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二是有机洗檫拭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三是激光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项目通过通风橱收集的酸洗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洗和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酸洗、有机洗、擦拭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未被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的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机器自带的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直接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清洗废水在中和池中加入****调节pH至 6~9,使用pH试纸检测酸碱度,合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喷淋水每2个月更换一次,产生碱洗废液经厂区中和池处理后进****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处理厂尾水排入长江**段,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类设备运行噪声。各类机械设备在经减**装、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以及绿化吸声,项目东、南、西侧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1)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盒、除尘灰、边角料。固废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库后外售综合利用。(2)危险固废:酸洗废液、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擦拭废布。危险废物采用三防功能密闭塑料桶收集,并贴危废标签。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厂区日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202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执行。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贮存、处置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及其功能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要求。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