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环监表[2026]03号
******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58XW)委托****编制的《**省**县路畅**岩棉用**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意见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一、项目位于**县蔡店乡东北、内埠镇西南,由原**县西金庄**岩矿、原**县开****公司**岩矿和原**县龙源**岩矿三个矿山整合而成,年生产规模100万吨,开采面积8.6403平方公里。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4098万元。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剥离表土和废石妥善堆存,用于土地生态恢复和回填采坑,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运营期采取边开采、边治理,在施工过程中积极落实复垦绿化恢复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露天采场分台阶由上而下开采,并采取修建截排水沟等水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临时堆场和工业场地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四周修筑排水沟,在服务期满按要求进行拆除构筑物、复土复垦,并做好巡护管理,监测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实施效果,若处于恢复期的植被生长不良或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及时补救和完善。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扬尘防治严格落实“十个百分百”;尽量缩短施工期,缩小施工影响范围,及时恢复场地植被;易产生扬尘材料加盖抑尘网;定时对场地进行洒水;运输物料的车辆冲洗后上路,应限速,不得超载,加盖帆布篷,并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开采粉尘、堆场粉尘及运输扬尘。破碎、挖掘及铲装过程采用雾炮机、洒水车进行降尘;对采场平台和运输道路定时洒水;临时堆场机械作业使用雾炮机喷雾降尘,堆场设置防尘网,定期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出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运输道路采取固定式洒水设施进行洒水降尘,**外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废气经各项保护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临时堆场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露采雨水和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山坡段露采雨水设置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凹陷段设置1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服务期满采场底部分别设置集水池,集中收集后泵至地面排水沟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内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调度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运输车辆定期保养,临近村庄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运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运输道路两侧敏感点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确保各场地场界及敏感点噪声达标。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段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表土暂存于项目设置的临时表土堆场内,全部用于**复垦阶段覆土;废石在临时堆场暂存,用于土地生态恢复回填采坑;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分类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环境监测监管。**加装总悬浮颗粒物(TSP)监测和降尘量监控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主要产尘点周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视频数据保存3个月以上;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禁止建设。
五、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审批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如果今后国家或省、市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办理并取得排污许可手续,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环境局****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项目在试运行****生态环境局****大队报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大队参与监督。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