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泥窑协同综合利用替代燃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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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水泥窑协同综合利用替代燃料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英城街道矮山坪村公亮路1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水泥窑协同综合利用替代燃料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英城街道矮山坪村公亮路1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24分18.692秒,北纬24度15分6.128秒。本项目性质属于技术改造,建成后全厂的生产工艺与生产规模均维持不变。协同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依托现有主体工艺,仅在前端新增替代燃料的储存、输送等设施,不改变水泥熟料的生产原理及流程,因此项目实施后不会对水泥产品种类、产能及品质造成影响。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现有项目采用外购**烟煤作为燃料,年用量为936900吨。本次改造调整燃料类别与规模,增加SRF燃料作为水泥生产的替代燃料,削减现有燃煤用量216801.99吨/年,同时增加SRF燃料协同处置量330000吨/年。调整后,水泥生产年用燃煤量为720098.01吨,SRF燃料协同处置量为330000吨/年。项目不新增厂区用地,利用现有煤中转仓(面积8353平方米)并新增3个堆棚(面积1371平方米)用于替代燃料存储,新增建筑面积共计1371平方米。建成后全厂总建筑面积为272174.4平方米。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