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市****公司**县****电站**示范项目输变电工程的请示》(简森能源〔2026〕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发〔2017〕32号)和《**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公司**县****电站**示范项目输变电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市****公司**县****电站**示范项目于2025年1月26日****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640221-04-01-506872),为了保障该项目正常运行,同意建设**市****公司**县****电站**示范项目输变电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市**县红崖子乡。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1座110千伏升压站及1回110千伏线路。****电站场区内,占地面积6449平方米;110千伏线路起点为本项目拟建110千伏升压站,终点为永乐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0.68km,其中:架空线路0.05km,电缆线路0.63km(直埋0.51km,拉管0.12km)。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动态总投资7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不动产权证书》(宁(2026)**县不动产权第****729号);
(二)《****公司关于印发**市****公司**县磷酸铁锂电池200兆瓦/800****电站**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宁电发展〔2025〕617号);
(三)《平****服务中心关于**市****公司**县****电站**示范项目送出线路路径选线规划意见》(平自规发〔2026〕9号);
(四)《****文物局关于核查**市****公司平****电站**示范项目路线路径是否压覆文物的复函》(平文物函〔2026〕12号);
****运输局、****草原局、****水务局、****人民政府关于线路走径的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年限为2026年,时间控制在6个月内。
八、其他要求
****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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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