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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厅关于印发**省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96号)有关规定,依据原资质申报标准取得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截至目前,****公司(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证号:鲁自资规乙字****0023)、**国控城市****公司(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证号:鲁自资规乙字****0068)、****设计院(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证号:鲁自资规乙字****0107)、******公司(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证号:鲁自资规乙字****0115)、******公司(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证号:鲁自资规乙字****0123)、******公司(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证号:鲁自资规乙字****0124)等6家单位尚未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部令第11号)重新申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现对以上6家单位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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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