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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主题分类 ]土地 | |
| ****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2026-03-25 | |
| 有效 | [ 文 号 ]靖政发〔2026〕17号 | |
| ****关于****林场****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
县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2026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无偿****林场、****林场管理和使用的11.5743公顷(折合约173.6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地上附着物),拟用于迎宾大道中段至东一**侧连接线项目建设。具体用地范围以地籍测绘成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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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