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审批
河北-保定-顺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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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大街与**路交****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312-****586 邮 编:07225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两台18吨备用燃气锅炉项目

**省**市**县蒲上镇东南蒲村东侧,****开发区北园

****

******公司

一、****两台18吨备用燃气锅炉****经济开发区北园****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 115 度 9 分 31.455 秒, 38 度 53 分 32.375秒。厂区东北侧为嵘耀(******公司,东南侧为顺****公司;****园区道路,隔路为高胜蒲村;西侧为东环城路;北侧****收费站。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100m处的高胜蒲村。

本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4.6%。本项目建设593.75平方米锅炉房一座,购置安装2台18t/h燃气锅炉,用于生产备用。

二、****审批局出具了备案信息,备案编号:****。

1、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据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取措施,处理设施能力、效率及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1)2台25t/h燃气锅炉燃烧废气(备用)各配备1台低氮燃烧器+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同时安装NOX自动监控装置,排放的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 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囱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要求。

(2)2台18t/h燃气锅炉燃烧废气各配备1台低氮燃烧器+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13-DA014),排放的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 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囱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要求。

2、废水: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处理站处理后的其他生产废水和生活****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开发区****处理厂集中处置。

3、噪声: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及消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软水制备设施产生的废RO膜,全部交由厂家回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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