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10********812000001
二、合同名称: **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主**环卫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主**环卫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大魏家街道大魏家村315号
联 系 方 式:0411-****0257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大魏家街道后石村
联 系 方 式: 138****64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刘大线东起连丰村与刘家村交界处西至大魏家教堂门口市政道路范围内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工作;2.大前线南起大魏家河桥南北至刘大线市政道路范围内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工作;3.大金线南起大魏家街里北至大魏家村与小莲泡村交界处市政道路范围内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工作;4.大魏家街里至晓彤山庄主干路、****小学主干路以及106****小学之间村庄区域内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工作;5.大魏家河与刘****家广场西至大魏家河**200米区域范围内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工作;6.****办事处楼前后及周边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工作;7.大魏家街道其它临时性环卫清洁任务。
履约要求: 严格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建村[2015]195号)、《**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8]43号)、《**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标准》、《2021年金普新区城乡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2021版)》、《金普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2021年修正版)和《2022年金普新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周清宇 、栾永杰、王明明
九、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