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7日我局拟对1个铝合金型材挤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923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4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铝合金型材挤压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正德路108号3#厂房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50万元,拟租赁领德****公司3#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铝合金型材挤压项目。本项目铝型材加工工艺为:铝棒加热、模具预热-挤压成型-冷却-拉伸矫直-定尺锯切-时效处理-精锯-打磨、去毛刺-检验。本项目加工后的铝型材作为现有项目汽车内饰方管件的原料再进行后续加工,现有项目工艺不变、产能不变,现有原料铝方管不再外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湿式除尘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间接循环冷却塔****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本项目锯切、精锯粉尘经移动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加热炉、挤压机、冷却塔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及金属屑、不合格品、湿式除尘废渣、废模具等,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碱洗废渣、碱洗废液等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