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远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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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县域物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做好**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联合社 ****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7日


**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验收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根据《关于印发**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服务业字〔2022〕115号) 《****商务厅 ****联合社关于印发〈**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3号)《**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安府办字〔2024〕7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远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

一、验收依据

(一)《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关于印发**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服务业字〔2022〕115号)、《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赣商务服务业字〔2023〕99号)、《****商务厅 ****联合社关于印发〈**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3号)、《****商务厅 ****联社关于开展2022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58号)、《**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安府办字〔2024〕73号)、《**县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二)试点项目验收方案及投资明细构成;

(三)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主体在建设过程中的合同、设施设备采购与收货清单、发票票据、转账凭证、照片(项目实施前后参照物相同)等各项原始凭证;

(五)项目验收需要的其他依据性文件。

二、验收原则

(一)客观原则。验收工作应基于企业实际情况,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完成验收工作。

(二)公正原则。验收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对验收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任何与项目实施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三)科学原则。验收工作应基于科学性原则,从项目整体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情况,科学评判项目建设的合理性。

(四)规范原则。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验收所需程序,在专家抽取、资料审阅、现场评审、集中会审等各环节对项目材料严格把关,保障验收工作合规性。

三、验收内容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各项功能性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获得的成本降低情况、规模增加情况、效率提升情况、效益提升情况等;

(二)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包括建设工程竣工情况、软硬件购置情况、系统开发及使用情况,以及相关工程、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情况,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三)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及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规范,不在政策支持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投资不得列入财政资金补贴范围;

4.相关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四、验收对象

《**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入围的试点项目承办企业。

五、验收方式

******社联合社、****中心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牵头组**远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专家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由第三方确定包括物流管理专家1名、信息化专家1名、财务审计专家1名组成专家库,****联合社、****中心与县财政局各安排1名人员共同组建验收组,参与全程验收。专家组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材料审核、现场查验、专家会商、形成验收意见等流程。

六、验收程序

(一)主体申请

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建设完成后,先根据**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建设验收相关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形成书面材料,与相应电子文档按验收通知要求一并提交;委****事务所对项目投资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二)第三方验收

****联合社、****中心依据项目类别,委托第三方服务****小组,采取资料审阅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资料审阅。组织验收专家查看试点项目验收资料,主要审阅项目验收有关材料,其中财务专家查看项目建设投资明细表、相关合同及发票复印件、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及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规范等。

2.现场评审。根据行程安排,组织验收专家组赴各试点项目实地逐一验收。

3.专家组会审。验收专家组召开项目验收专家会审会,整理汇总所有项目的现场验收、资料审查、征信或关联核实等情况,逐一讨论形成专家会审意见。

4.形成验收意见。验收专家组根据专家会商会审意见和评分结果形成项目验收意见。参与项目验收的专家组所有成员应对每个项目的验收意见签字确认。

5.撰写验收报告。验******社联合社、****中心汇报验收工作总体情况、逐个项目验收情况、项目验收评分及验收意见、拟补贴金额建议等。取得初步认可后编写验收工作结论性报告,****联合社、****中心审核确认,验收工作完成。

(三)资金拨付

验收工作完成且验收结果确认后,由主办部门按照要求进入财政资金拨付流程。

七、验收结果

(一)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和未通过验收两种。单个项目验收得分7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验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通过处理:1.经验收专家组确认,项目建设未紧密围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或与试点内容关联度不高的;2.未达到项目实施方案中承诺的主要任务或经济指标的;3.验收文件材料不真实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4.设施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5.未达到验收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的;6.未经批准对建设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7.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未能解决和做出说明,或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8.实施单位同一项目此前已获得财政补贴的;9.发现项目有其它违法违规问题的。

(三)验收结果确认:专家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形成验收结果并由参加验收的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四)项目未通过验收的,****联合社、****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八、注意事项

1.验收项目的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配合出席现场验收工作,在驻场查验环节提供会议场所,提供开展验收工作所需核查的有关材料(原件)、回答专家质询。

2.验收结果作为拨付财政资金的依据,并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后续其他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专家组将第一******社联合社、****中心,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

1.**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评分细则

2.**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3.**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承诺书

4.**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材料目录及要求

5.**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6.**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1**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评分细则

****中心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标准

企业名称:

序号

指标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1

建设用地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是否达到《指南》要求

10

****中心占地面积达到100亩(含)以上,****中心占地面积要求达到50亩(含)以上,****中心占地面积达到30亩(含)以上,均得8分;这三类占地面积每增加10亩,增加1分,满分10分;每减少10亩,扣减1分

2

功能区分布

配送中心物流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内部功能区划分情况

20

物流作业区包括储存保管区、进货验收区、拣选分拣区、流通加工区、集货配送区等;辅助作业区包括车辆停靠区、车辆进(发)货口、装(卸)平台、停车场、配送中心内通道、绿化以及车辆维修区、道路、设备维修区等;****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卫生间、餐厅等。****中心实际情况,功能区划分是否包含上述区域,功能区分布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视情况而定,酌情给分

3

物流**整合率

[县域内已整合物流**(快递物流、零担专线、冷链等)/县域内全部物流**(快递物流、零担专线、冷链等)]*100%

20

物流**整合率达到25%(含)以上,得20分;整合率达到20%(含)以上,得15分;整合率达到15%(含)以上,得10分;整合率达到10%(含)以上,得5分;整合率未达到10%,不得分

4

市场占有率

[配送中心全年商品配送量/全县全年商品配送量]*100%

20

配送中心全年商品配送量占全县全年商品配送量25%(含)以上,得20分;配送量占20%(含)以上,得15分;配送量占15%(含)以上,得10分;配送量占10%(含)以上,得5分;配送量未达到10%,不得分

5

仓库利用率

[实际使用仓库面积(容积、货位)/仓库可存货总面积(容积、货位)]*100%

15

仓库利用率达到80%(含)以上,得15分;70%(含)以上,得12分;60%(含)以上,得8分;50%(含)以上,得6分;50%以下,不得分

6

库存周转次数

[平均库存量/发货量]*100%

15

年库存周转次数9次(含)以上,得15分;年库存周转次数8次(含)以上,得12分;年库存周转次数7次(含)以上,得8分;年库存周转次数6次(含)以上,得6分;年库存周转次数6次以下,不得分

合 计

100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试点项目

考核验收标准

企业名称:

序号

指标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1

建设标准化

集配企业组建运营情况

15

1.成立县级集配企业得7分,否则不得分。
2.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得3分,否则不得分。
3.省、市、县供销社出资比例不低于35%得5分,否则不得分。

2

集配中心升级改造情况

15

1.集配中心建设面积达到标准得5分,未达到****中心建设面积标准:县域常住人口30万以下,集配中心建设面积30亩以上;县域常住人口30-60万,集配中心建设面积50亩以上;县域常住人口60万以上,集配中心建设面积100亩以上)。

2.集配中心安装了自动化分拣设备,能基本实现自动化作业得5分,否则不得分。

3.集配中心配备有托盘、货架、叉车、液压车、运输配送车辆和农产品分选、包装覆膜、加工、冷藏冷冻等设施,此项视设施配备情况酌情给分,不超过5分。

3

乡村集配站点覆盖率

10

1.乡(镇)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得5分,达到80%(含)以上得3分,未达到80%不得分
2.村级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达到60%以上得5分,达到40%(含)以上得3分,未达到40%不得分。

4

运营规范化

业态整合

情况

15

集配中心具备快递、快消品、农产品、农资、同城生鲜、电商直播等3种(含)以上经营业态得15分,达到2种以上业态得10分,只有1种业态得5分。

5

集中运营

情况

10

****中心的企业实现了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运输、统一配送、统一揽收,得10分,每有一个环节未统一运营管理扣2分,最低不得分。

6

数字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5

统仓共配使用统一数字化信息系统得5分;仅部分环节使用数字信息化管理的得2分。

7

服务品牌化

寄递成本降低情况。

10

2023年服务范围内商品流通和居民寄递费用较试点前降低15%(含)以上,得10分;降低5%-15%得8分;降低5%以内得5分;未降低不得分。

8

配送货量提升情况

10

2023年上下行物流配送件数较试点前增长15%(含)以上,得10分;增长5%-15%得8分;增长5%以内得5分;未增长不得分。

9

品牌建设情况

10

按照供销集配体系品牌应用规范,使用统一字号、统一形象,车辆、设备、服装等统一印制“供销集配”品牌标识,得10分,每有一个未统一标识得地方减2分,最低不得分。

合计

100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乡村末端配送网点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标准

企业名称:

序号

指标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1

乡镇网点面积

[符合要求乡镇网点数/实有乡镇数]*100%

15

单个乡镇网点作业面积要求达到100平方米(含)以上。95%(含)以上网点达到,得15分;90%(含)以上网点达到,得12分;80%(含)以上网点达到,得10分;70%(含)以上网点达到,得8分;70%以下,不得分

2

村级网点面积

[符合要求村级网点数/实有行政村数]*100%

15

****服务站作业面积要求达到20平方米(含)以上。95%(含)以上网点达到,得15分;90%(含)以上网点达到,得12分;80%(含)以上网点达到,得10分;70%(含)以上网点达到,得8分;70%以下,不得分

3

村级网点覆盖率

[建设改造的村级服务网点/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

25

村级网点覆盖率达到90%(含)以上,得25分;覆盖率80%(含)以上,得20分;覆盖率70%(含)以上,得15分;覆盖率70%以下,不得分

4

乡村网点共享率

[引导乡村交通、邮政、商贸等**共享的乡村末端网点数量/全部乡村末端网点数量]*100%

25

乡村网点共享率达到60%(含)以上,得25分;50%(含)以上,得20分;40%(含)以上,得15分;30%(含)以上,得10分;30%以下,不得分

5

统一

标识率

[具备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统一的门头标识网点数量/全部乡村末端网点数量]*100%

10

统一标识率达到90%(含)以上,得10分;标识率80%(含)以上,得8分;标识率70%(含)以上,得6分;标识率60%(含)以上,得4分;标识率60%以下,不得分

6

网点设备配置率

[具备完善的设备(如存储、打包、装载等器具)的网点数量/全部乡村末端网点数量]*100%

10

网点设备配置率达到90%(含)以上,得10分;配置率80%(含)以上,得8分;配置率70%(含)以上,得6分;配置率60%(含)以上,得4分;配置率60%以下,不得分

合 计

100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县乡村共同配送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标准

企业名称:

序号

指标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1

供应商整合率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统仓统配的商品品类(或商品数量)/供应商代理品类总量(或商品总量)]*100%

20

供应商整合率达到12%(含)以上,得20分;整合率达到10%(含)以上,得15分;整合率达到8%(含)以上,得10分;整合率达到6%(含)以上,得5分;整合率未达到6%,不得分

2

车辆往返满载率

[配送商品总量(重量或体积)+返程载货总量(重量或体积)]/[配送车次总载重(总吨位或总体积×2]*100%

20

往返满载率达到50%(含)以上,得20分;往返满载率45%(含)以上,得15分;40%以上,得10分;35%(含)以上,得5分;未达到35%,不得分

3

共同配送率

[共同配送的商品品类(或商品数量)/总商品品类总量(或商品总量)]*100%

20

共同配送率达到60%(含)以上,得20分;50%(含)以上,得15分;40%(含)以上,得10分;30%(含)以上,得5分;未达到30%,不得分

4

日均配送车次

近一个月内试点实施企业所有配送车辆配送总车次/(总配送车辆数*当月天数)

20

配送车次达到2次(含)以上,得20分;配送车次达到1.5次(含)以上,得15分;配送车次达到1次(含)以上,得10分;配送车次达到0.5次(含)以上,得5分;配送车次未达到0.5次,不得分

5

车辆

运力数

整合车辆数量(包含自购和租赁车辆)

20

****中心整合车辆数达到30辆以上,****中心整合车辆数达到20辆以上,****中心整合车辆数达到10辆以上,均得15分;****中心车辆每增加1辆,增加1分,满分20分;每减少1辆,扣减1分

合 计

100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物流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标准

企业名称:

序号

指标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1

叉车数量

手动液压叉车、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等各种类叉车数量是否达到《指南》要求

20

****中心叉车总数量达到12台(含)以上,****中心叉车总数量达到9台(含)以上,****中心叉车总数量达到5台(含)以上,均得15分;****中心叉车数量每增加1台,增加1分,满分20分;每减少1台,扣减1分

2

总货位数

整体货架可以存储单元货位的总数(一个单元货位可放置一个标准托盘1200mm*1000mm)

20

****中心总货位数量达到4000个(含)以上,****中心总货位数量达到3000个(含)以上,****中心总货位数量达到2000个(含)以上,均得15分;****中心货位数量每增加200个,增加1分,满分20分;每减少200个,扣减1分

3

标准化仓库使用率

仓库建设符合是否达到《指南》要求

20

配送中心设计主要参数是否符合《指南》要求,如完全符合,得20分;未完全符合,视情况而定,酌情给分

4

标准化托盘(周转筐)使用率

[标准化托盘(周转筐)数量/托盘(周转筐)总数]*100%

20

标准化托盘(周转筐)使用率达到60%(含)以上,得20分;50%(含)以上,得15分;40%(含)以上,得10分;30%(含)以上,得5分;30%以下,不得分

5

标准化车辆使用率

[标准化货运车辆数/货运车辆总数]*100%

20

标准化车辆使用率达到60%(含)以上,得20分;50%(含)以上,得15分;40%(含)以上,得10分;30%(含)以上,得5分;30%以下,不得分

合 计

100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标准

企业名称:

序号

指标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1

平台运营人员规模

操作平台各系统的专职专业人员数量

10

专职专业人数人数达到3人(含)以上,得10分;每减少1人,扣减2分;0人,不得分

2

业务系统

使用率

平台可提供的系统数量是否齐全

20

平台可提供订单管理(OMS)、仓库管理(WMS)、运输管理(TMS)、数字化分析、视频监控等系统,一项4分,满分20分

3

平台服务

功能

平台管理服务功能是否完善

20

平台应具备**整合、仓储**和配送信息**服务、订单管理、仓储管理、配载管理、车辆调度、路径优化、车辆监管、运力调控等功能。功能完善率达到80%(含)以上,得20分;75%(含)以上,得15分;70%(含)以上,得10分;65%(含)以上,得5分;65%以下,不得分

4

运营平台接入企业数

****中心企业、试点实施企业、网点是否接入运营平台

10

****中心企业、试点实施企业、网点完全接入运营平台,得10分;未完全接入运营平台,视情况而定,酌情给分

5

运作模式成熟

运作模式是否成熟

20

模式成熟,得20分;模式不够成熟,视情况而定,酌情给分

6

**互通共享

系统间数据互联互通

20

系统间数据互通共享,得20分;系统间数据未完全实现互通,视情况而定,酌情给分

合 计

100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冷链物流设施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标准

企业名称:

序号

指标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1

冷库功能区

建有满足物品时空要求的功能区

20

建有满足物品时空温度要求的功能区,包括但不限于低温穿堂或封闭月台、预冷间或复冷间等,视情况而定,得1-20分

2

气密性情况

冷藏车、冷库门的气密性情况

10

冷藏(冻)车厢(箱)干净整洁,冷库门配备有与运输车辆对接的密封装置、防撞设施、冷库门有冷风幕或耐低温透明门帘等,视情况而定,得1-20分

3

数据采集终端配置

冷库、冷藏车是否装有温度探头

10

冷藏(冻)车(厢、箱)、冷库内、外有必要的温度数据采集终端,并有定期检查校正记录,视情况而定,得1-20分

4

温度监控

系统

温度监控系统及温度数据保存时效

20

冷藏(冻)车(厢、箱)、冷库内测温点分布均匀,温度实时监测并记录,自物品交与委托方之日起应保存不低于6个月的温度数据,可查询,得20分;冷藏(冻)车(厢、箱)、冷库内测温点分布均匀,温度定时监测、记录,自物品交与委托方之日起温度数据保存2-6个月,视情况而定,酌情给分

5

冷藏车

使用率

(冷藏车数量/货运车辆总数)*100%

20

冷藏车使用率达到10%(含)以上,得10分;每上升1%,增加1分,满分20分

6

末端网点

冷链设施

末端网点是否配置冷藏陈列柜、冷柜

10

配置安装齐全,得10分,未齐全,视情况而定,酌情给分

7

应急预案

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虫害、鼠灾、车辆故障、冷机故障、断电、液氨突发泄漏等应急预案

10

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得10分;建立应急预案,但有部分缺失,视情况而定,酌情给分

合 计

100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验收材料封面

实施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支持方向: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二〇二六年制


附件3

**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验收承诺书

对 (项目名称)申请**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的有关事宜,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从未享受过同级财政资金补助和国债支持,也未申报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和国债支持。

二、对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记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

三、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和相应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规范操作、规范管理。

四、本项目实施单位近三年无涉税违法行为,无重**全责任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五、自觉接受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项目跟踪管理、考核验收、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报送项目信息,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接受追责处理、承担赔偿责任。

六、如获得支持,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试点资金,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七、项目建成后,加强管理,妥善经营,确保能够长期稳定发挥社会效用。

八、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建立资产台账,切实履行资产保有、管护、运营主体责任。

九、本项目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

十、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限期内退回已拨付资金,且自本项目周期结束时点后三年内不再参与试点资金的申报。

特此承诺。

项目验收申请责任人(签名):

验收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验收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验收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验收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验收材料封面(附件2);

(二)验收材料目录(必须明确标注每项材料所在的页码);

(三)**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

(四)**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总结报告(附件6);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要求加盖企业公章,下同);

(六)符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的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投资明细按详细的设施设备及相关佐证证明分类标号,设施设备安装存放具体地点;

(七)项目实施单位提供2024年与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须提供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建设文件复印件;招投标、监理过程材料、****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材料及相关备案表;

(九)项目实景图片,其中**项目提供反映项目建设后面貌的照片,改造项目提供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照片要求实景拍照,不能修图);

(十)项目成果证明及实施过程和目标完成情况相关测算依据及佐证材料。

二、装订要求

验收材料须统一采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七份),编制目录页码(页码要求对应且可用手写),按上述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骑缝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起上报,若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模糊、无法辨别而影响验收的,其责任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负。

三、文字使用规范说明

验收书标题使用小二**小标宋简体,不加粗居中;正文一级标题需要空两个字(四个字符),使用三号黑体字体,不加粗,二级标题需要空两个字(四个字符),使用三号仿宋 GB2312、不加粗,三级标题需要空两个字(四个字符),使用三号仿宋GB2312,不加粗,正文使用三号仿宋GB2312,不加粗,验收材料不超过三级标题;目录使用宋体四号、不加粗。


附件5

**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验收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

手机

电子邮箱

二、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经费落实情况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项目计划内容完成情况

科目

计划支出

实际支出

新增符合方向的科目

****计划科目

三、项目完成进度描述(对照实施方案计划进度描述实际进度)

起止时间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四、验收申请承诺

验收申请,是项目负责人**单位财务部门,在认真清理账目并正确计算项目实际支出、核实项目实施进展及各项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保证验收申请书各项内容真实、合法、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五、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本单位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已经建成运行,并进行了自查评估,相关验收申请材料已准备完成。根据《**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提交验收申请,请予安排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法 人 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

七、县主管部门意见

是否同意申请验收:

****联合社

分管领导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是否同意申请验收:

****中心

分管领导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

试点项目总结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概况(包括资质、财务状况等)。

2.项目立项情况(包括实施背景、建设内容、计划投入、预期经济技术目标和社会效益等)。

二、项目实施情况

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如实描述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即对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的细化表述。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2.项目建设计划投入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按计划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购买情况;相关信息平台建设运营情况。

三、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1.项目实施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及执行情况,项目是否单独建账核算。

2.项目经费使用总体情况。若项目总投资未按实施方案承诺的额度落实到位,须说明原因。若项目投资内容与实施方案有偏差也须说明原因。

四、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主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社会效益分析阐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的公共性以及对项目所在地能产生的积极正面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如带动营业收入,新增就业岗位等)。

五、项目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阐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得到的相关经验收获,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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