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现将****铅银废料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铅银废料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变更);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园区鸡街片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A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11′17.13″,北纬23°32′24.12″;
(4)总投资:54570.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96.5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的7.7%。
(5)建设性质:改建(变更);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于2025年4月取得《****生态环境厅关于****铅银废料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25]1-3号(以下简称“已批复项目”)。批复采用1台8.4平方米富氧侧吹熔炼炉+1台12平方米烟化炉主体生产工艺,年处理铅银废料约7万吨,综合回收铅、锌有价金属,配套建设氧气站、粉煤制备车间、配料车间、熔炼车间、离子液脱硫+制酸装置、污水处****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等)、固废暂存设置(水淬渣库及危废贮存库等)等。
由于富氧侧吹炉“一炉两段”法进行含铅银二次物料熔炼,在工艺操作、熔炼产物分离、实际生产实践等方面均有不确定性。因此,建设单位拟将“已批复项目”富氧侧吹炉熔炼+烟化炉吹炼(即二连炉)的主体生产工艺变更为侧吹氧化炉+侧吹还原炉+烟化炉(即三连炉)的主体生产工艺;将1台8.4m2富氧侧吹炉+1台12m2烟化炉变更为1台8.0m2侧吹氧化炉+1台7.5m2侧吹还原炉+1台9m2烟化炉;将“已批复项目”富氧侧吹炉电收尘改为侧吹氧化炉的烟气采用电收尘器收尘,侧吹炉还原期的烟气采用布袋收尘器收尘;制酸方案(一转一吸)改为侧吹氧化炉和还原炉的烟气直接制酸,采用两转两吸制酸工艺。除此外,建设单位、建设性质、生产规模、产品方案与“已批复项目”基本一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单位地址:****园区鸡街片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A区;
(3)联系人:赛纯;
(4)联系电话:0873-****03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公司;
(2)单位地址:**省**市**区****广场银杏718室;
(3)联系人:凤工;
(4) 联系方式:0871-****882;
(5)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net/thread-468272-1-1.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信件、邮件联系;
(2)直接到建设单位、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