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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环保钢渣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 **方大环保钢渣深加工项目 | ||||
| **省/**市/**县/****园区****厂区内 | ||||
| **** | ||||
| ******公司 | ||||
| 项目选址位于**省**省******园区****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6°17′47.172″,N29°46′56.563″,属扩建工程,年处理12万吨炉下渣的钢渣加工生产线,年产铁精粉3万吨/年、大块渣钢1万吨/年、小块渣钢1万吨/年。 | ||||
| (一)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进料、破碎、筛分、棒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传送带运输粉尘、堆场粉尘、装卸粉尘、运输车辆粉尘。进料、破碎、筛分、棒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传送带运输粉尘采用洒水+密闭厂房降低粉尘无组织逸散,堆场粉尘、装卸粉尘采用密闭厂房+喷雾除尘设施降低粉尘无组织逸散,运输车辆粉尘经洒水抑尘,降低粉尘的产生。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不超过30mg/m3,排放速率不超过1.5kg/h,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以新带老措施,由于现有项目矿渣粉加工车间A、B磨机生产线热风炉废气排放浓度不稳定,对公司矿渣粉加工车间A、B磨机生产线热风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烟气处理工艺:SCR脱硝+脱硫。矿渣粉加工车间A、B磨机生产线热风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中表1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园区污水处理接管标准,****处理厂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标准后回用。 (三)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是平板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棒磨机、电磁除铁器、精选机、滚动筛、风机、铲车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应加强监控管理、选用低噪声或带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采用减振处理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的3类标准。 (四)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是风机、搅拌机、水泵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应加强监控管理、选用低噪声或带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采用减振处理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的3类排放限值。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3)。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六)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腐、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腐、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腐、防渗设施牢**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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