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汀江源头(连城段)水源涵养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审批
福建-龙岩-连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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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Y06102-1000-2026-00023
备注/文号:连发改审批〔2026〕24号
发布机构:****改革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3
内容概述: ****改革局关于汀**头(**段)
水源涵养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改革局关于汀**头(**段)
水源涵养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时间:2026-04-28 10:54

****:

贵单位呈报《****关于申请审批汀**头(**段)水源涵养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连林函〔2026〕4号)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汀**头(**段)水源涵养能力提升项目。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汀**头(**段)水源涵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603-350825-04-01- 135634)

二、项目单位(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庙前镇、朋口镇、新泉镇、宣和镇等4个乡镇,无新增用地。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实施总面积36269亩。(1)实施调整优化树种结构工程17232亩,其中乡土树种水源涵养林提升2623亩,林分结构化14609亩。(2)实施林分保育17342亩。(3)实施“林草田”复合利用林下空间立体种植中草药1695亩。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665万元,其中**工程费3807.5万元。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请项目业主根****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根据《**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办法(试运行)》的通知要求,项目****县委政法委员会报备。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八、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已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中勘察、重要设备等未达到依法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单独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行。

****改革局

202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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