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省儋州市杨桥江黑墩沟水系连通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海南-儋州-儋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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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省**市杨桥江黑墩沟水系连通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2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7日 时效性:

****关于**省**市杨桥江黑墩沟水系连通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市杨桥江黑墩沟水系连通工程有关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我局审查,****水务局意见,现决定批准该项目的取水申请,审批意见如下:

一、**市杨桥江黑墩沟水系连通工程位于**市光村镇境内。该工程为跨流域调水工程,引****水库,补充农业灌溉用水,****水库共同承担光村镇1.2万亩农业灌溉需求(其中杨桥江黑墩沟水系连通工程中引水渠道长约7.5km,直接负责灌溉杨桥江下游面积8000亩,****水库的设计灌溉面积4000亩)。该工程主要是为促进水**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项目区域水**合理利用。

二、《**省**市杨桥江黑墩沟水系连通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修编。项目水**论证对项目取水、用水、退水影响分析评价基本合理,结论总体可行。同意本项目水**论证的主要结论。

(一)项目以杨桥****水库地表水作为取水水源,取水口位置:杨桥江分干渠东经109°29′06″,北纬19°47′45″;****水库东经109°29′17.52″,北纬19°47′49.60″。取水用途为农业灌溉,现状水平年2023年取水规模608万m3/年;规划水平年2030年最大取水规模648万m3/年。现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0%,灌溉用水保证率为90%。

(二)项目退水影响范围为杨桥江水坡坝址以下水功能区、****水库坝址以下黑墩沟干流流域,项目年退水量62.1万m3,排放方式为散排,不设置入河排污口。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水**论证报告书中的用水定额以及有关节水要求。

四、取水事项应严格按照节约用水的要求,设计、建设节水设施、用水计量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在取水许可有效期限内,你公司因取水权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等取水事项发生变化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变更;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我局将注销取水许可证。

六、项目取水量超出许可水量、取水用途变更、取水水源或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等符合《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应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延续许可。

八、其他有关要求:

****公司应严格落实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中提出的节水、退水处理及水**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水**论证报告书提出的退水方式进行退水。加强对项目取水、用水的计量监控和取水计量设施的管理,发现取水计量、取水设施损毁的,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二)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要求,项目地表水年许可水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应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在线计量监测数据应接入国家水**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省级平台(国控省级平台),并共享至**取用水管理平台、**省智慧水网信息平台。

****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尽快报送取水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公司****水务局开展水**监测工作,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取水事中****水务局****执法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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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儋审水决〔2026〕9号:**省**市杨桥江黑墩沟水系连通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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