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樟木林九如村、三江村、陶陂村、 高岩村、岩口村、樟林村)、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马江镇花罗村、砂冲村,木格乡大垌村、大旦村、富约村、招林村、进源村、中平村、鹿坡村,五将镇四旺村)工程复核、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及验收资料整理等服务询价采购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田建设各项工作,集中力量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将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和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复核、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及验收资料整理等服务采购基本情况及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樟木林镇九如村、三江村、陶陂村、 高岩村、岩口村、樟林村)、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马江镇花罗村、砂冲村,木格乡大垌村、大旦村、富约村、招林村、进源村、中平村、鹿坡村,五将镇四旺村)工程复核、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及验收资料整理等服务。
(二)项目地点及面积
项目地点:**壮族自治区**县
项目面积:0.9万亩。
(三)工作目标
根据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3号)文件及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高质量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保障粮食安全能力,完成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和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复核、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及验收资料整理等服务工作。
(四)工作内容
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和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复核、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及验收资料整理等服务。注:验收资料整理包括帮助业主整理验收资料,并对施工方验收资料整理进行指导。
(五)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资金。
(六)采购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元整(¥375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二)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量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检验检测资质(CMA)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供应商应在上限控制价的基础浮动优惠对项目进行报价。
(二)本次询价一个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四)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函(一次性书面报价,格式自拟) ;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
(5)近3年相关工程检测或工程测量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
(6)服务方案、质量承诺、成果交付承诺。
2.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人工费、设备费、税费、交通费、报告编制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
(五)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应加盖公章。
(六)采用密封方式递交报价函,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
1.询价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确定并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七、报价等材料递交时间、地点、方式及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5:00前将报价结果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到********工作站108办公室(**县**镇凉亭西路31号),逾期均不再受理。
(二)递交方式:密封好后递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三)地址及联系人:****市**县**镇凉亭西路31号;联系人:卢工,电话:0774-****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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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