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县储备猪肉收储企业的公告
按照省、州、****政府储备猪肉收储工作的安排,拟公开比选**县猪肉储备收储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储备猪肉收储服务
二、项目服务期限: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
三、项目申请有效时间: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
四、项目资料提交地点:****办公室
五、收储企业资格条件
1、企业自愿申请,我局将**相关部门对申请收储企业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企业资质、地点、规模、仓储条件、运距、成本等因素,择优选取符合县内实际需求、具****商贸流****屠宰场(点)。
2、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自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储存冷库,冻库储存能力不低于20吨。
4、具有稳定的销售网络、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六、项目简介
****政府储备猪肉收储工作体系,在遭遇突发情况引起市场异常波动时能保证全县猪肉有效、及时供应,****政府储备猪肉,收储量不得低于州级下达任务数量,收储企业为1家。
七、项目服务需求及质量标准
1、服务内容:收储企业需按任务数量收储猪肉,合同期(1年)内轮换次数不得少于2次。
2、工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收储服务,****政府收储调用。
3、质量标准:储备猪肉来源为定点屠宰、检疫合格生猪,产品质量符合《分割肉、冻猪瘦肉》(GB9959.2-2008)要求。
4、储存库应符合《国家储备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SB/T10408-2013)标准、要求。
5、服务成果要求:合同期内,收储企业要安排专门冷库(加挂“****政府储备猪肉收储企业”标识牌)。按要求做好《储备猪肉进出存管统计报表》(包括:补栏日期、重量规格、出栏日期、进库日期、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生产厂家、检验机构、出库日期、保管员签字等)登记,每****信息化局报送储备猪肉收储情况。
6、项目服务后续要求:收储企业向县****基地场或冻库地址以及指定责任人和联系方式,配合有关单位定期对猪肉收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范围****基地场检查、台账查阅、核对收储数量和质量等。
八、申请要求
意向收储企业在公告要求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纸质版,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联系人等;
2、冷库设备合格证、验收材料及用地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明或经国土备案的租赁合同);
3、企业正常经营证明材料;
4、项目服务承诺书;
5、储备报价清单;
6、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九、其他说明
1、在有效时间内未收到意向企业申请的,****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农局、****监管局会商后,指定县内符合条件的收储企业;
2、本文件不作为正式合同条款,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3、该公告解释权归县经信局所有,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收回分配的指标。
4、收储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费用补贴主要包括仓储保管、资金占用利息、人员工资、电费补贴和转运调运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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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
(联系人:杨国路 联系电话:183****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