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龙湾屯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区**屯镇乡村**示范片区创建(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项目编号:****

●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04-28 公示结束时间:2026-05-06

本**区**屯镇乡村**示范片区创建(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天)
1 **** ****3132.54 合格 125
2 **顺鑫****公司 ****9017.38 合格 125
3 ******公司 ****9425.03 合格 125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 黄灿 市政公用工程 京111********01991
2 **顺鑫****公司 王建丽 市政公用工程 京111********32179
3 ******公司 张乐一 市政公用工程 京111********0129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 完全响应
2 **顺鑫****公司 完全响应
3 ******公司 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中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告内容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市**区**屯镇府前街13号 地 址: **市**区仓上小区商业服务楼2号
联 系 人: 孙彤 联 系 人: 西冠嘉
电 话: 010-****1518 电 话: 010-****920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附件列表: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28
候选人公示
顺义区龙湾屯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