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灵峰街道2025-19地块(安吉县灵峰街道横山坞村红白喜事点建设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浙江-湖州-安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安**灵峰街道2025-19地块(安**灵峰街道**坞村红白喜事点建设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安**灵峰街道2025-19地块(安**灵峰街道**坞村红白喜事点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安**灵峰街道**坞村,地块中心经纬度:经度:119.610844°E;纬度:30.620090°N,总用地面积4913m2。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基地和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周期为2026年1月~2026年3月,工作内容包括文件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

(1)地块描述

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区域目前是闲置空地,未开发建设,场地内无建筑物,地块内东侧堆有少量堆土,约占1300m2,高约20~30cm,根据人员访谈可知为项目地块西****中心幼儿园**坞教学点地块2024年建设时开挖土方,靠南侧堆土已被附近居民开垦用于种植青菜、韭菜、莴笋、大蒜等不同类型蔬菜作物。地面未发现异常的颜色、气味、油迹或化学品痕迹、工业固体废弃物等污染迹象。

历史使用情况:项目地块自20世纪60年代起至2007年左右,一直为农用地。2007年至2009年期间地块内北部和**建设了少量居民住宅,2007年地块内西部建设了一处厂房,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该处厂房2007年至2016年期间主要从事转椅配件加工,2016年后转租给黎克新,从事**石加工,主要为切割加工。2022年全部拆除。2009年至2022年期间地块内布局未发生明显变化,北部和**为少量居民住宅,西部为厂房,中部及东部为农用地。至2022年左右,地块内厂房拆除,2024年左右地块内原有居民住宅全部拆除。为地块西****中心幼儿园**坞教学点项目建设需要,在2024年左右地块内西部搭建了集装箱工棚,同时在工棚东部硬化了施工便道。

地块周边情况:项目地块东侧为**坞村居住区,南侧为晓山佳苑小区,西侧****中心幼儿园**坞教学点,以西为云鸿西路,****园区,北侧为******工业园区。

(2)地块污染状况识别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三种形式进行,根据相关的调查资料分析,同时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要求,结合本地块及周边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的筛选,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所列基本45项及pH值、石油烃。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35项(除细菌及放射性元素)和石油烃(C10-C40)。

(3)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和检测工作

在地块内按照污染的可能性以及实际建成情况,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实际情况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布点。委托****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分析工作,土壤钻探由******公司完成,采用7822DT型直推式钻机。检测单位和钻探单位于2026年3月11日进场作业,当日完成全部土壤的取样工作,2026年3月13日完成全部地下水取样工作。

本次调查共设置4个土壤监测点,其中地块内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16份,作为质控措施,设置土壤现场平行样2份,平行样占土壤样品总数的12.5%。每批次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

本次调查共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场地内3个监测点,场地外1个对照点,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份,作为质控措施,设置地下水现场平行样1份,平行样占地下水样品总数的25%。每批次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

(4)检测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各检测指标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环境质量:全部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除各点位浊度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外,其余各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以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由于送检样品中超标的浊度属于常规理化性质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于地下水环境风险较低,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环境质量可接受,后续无需针对地下水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5)报告结论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安**灵峰街道2025-19地块(安**灵峰街道**坞村红白喜事点建设项目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甲类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本次初步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满足该项目当前用地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