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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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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5月14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6年04月29日09:00至2026年05月15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需在竞拍公示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处置标的物进行过磅,过磅重****公司双方确认后,最终成交费用竞得人一次性支付至******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涉及标的物过磅、运输、搬运费、拆解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户名:******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银行**县支行228********014304(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完成过磅计量、结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可直接提取本次处置的标的物。 |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处置条件:现状处置。 2.竞拍价格:本次处置资产竞拍起始价为单价,最终成交总价按照实际重量据实结算。 3.现场踏勘:请竞买人于保证金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到**县寿安街道迎宾大道333号对标的物进行踏勘(****联系方式:****6186),未参与实地踏勘者在竞得后不得以对标的物现状存在异议等理由,拒绝提取或延迟支付成交费用,否则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同时不得参与本标的物的后续竞价活动。标书代写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陈昕宜 028-****6186 监督人:金元渊 028-****6186。 3.**市蒲****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县**街办工业南路16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9、02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6265 | |||||||||||||||
| 公告附件 | 物质处置方案.pdf 资产**竞买人操作手册.pdf 蒲****服务中心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非现场).pdf 蒲****服务中心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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