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就业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青就劳发〔2025〕2号)、《******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5〕7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选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管理规****学校,承担我区无人机驾驶员、美容师、OPC****公司)、互联网营销师、人工智能训练师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相关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范围与培训项目
(一)招选范围:依法设立、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学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二)计划培训项目:美容师(中级)1期40人。无人机驾驶员(初级)、互联网营销师(初级)、人工智能训练师(初级)、OPC****公司)培训,各培训1期,每期50人。
二、申报机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办学许可证,并完成法人登记,年检合格;
(二)拥有固定教学与实训场所、完善教学设施设备、稳定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规范;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办学、无重**全责任事故、无失信惩戒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四)熟悉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与补贴流程,能够严格执行培训计划、课时标准、过程监管与结业考核要求,具备培训组织、台账管理、就业服务等能力;
(五)自愿接受人社、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承诺培训质量与资金使用合规。
三、申报材料
(一)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二)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
(三)师资名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近三年办学情况、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承诺书;
(五)其他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二)申报方式: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就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经材料受理—资格审核—综合评审等程序,确定承接**区2026年无人机驾驶员、美容师、OPC****公司)、互联网营销师、人工智能训练师工种技能培训机构,签订承训协议,明确任务、标准与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机构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全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并纳入黑名单。人社部门将对培训全程监管,开展绩效评价,实行动态退出管理。
(二)入选机构须严格执行培训管理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过程监控、结业考核、补贴申领等要求,培训后对应培训工种的对口就业率需高于60%。
(三)培训人员的组织、招生工作由承接机构自主负责,人社部门不参与学员招录相关事宜。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区宁张路44****中心14楼1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658
联 系 人:余老师
****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来源:就业办公室
编辑/余 迪
责编/李晓彤
监制/白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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