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东北苏区(**省**市**县)现代化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C地块配套道路(仁居镇G358线至木溪**路网联结工程**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县**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691
传 真:0753-****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粤东北苏区(**省**市**县)现代化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C地块配套道路(仁居镇G358线至木溪**路网联结工程**段) |
| 建设地点 | ******县仁居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县仁居镇,路段桩号为K0+000~K2+060、K2+600~K13+013,道路总长12.473km,其中木溪**内路段长2.06km(四级公路),木溪**外路段长10.413km(三级公路),路基宽度10m,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68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比3.73%。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废水、水泥砼拌合站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设施处理。运营期应加强路面清扫和排水系统维护。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