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能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受理。本案为简易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公司,成立于2020年02月17日,公司坐落在**省,详细地址为:**省**市**区长**路高新区工业五区天牌实业生产车间101号;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公司的信用代码/税号为****0211MA4R4C361F,法人是易校东,注册资本为500.000000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住宅装饰和装修;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专业设计服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2024-2025****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地区的一、二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因该案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所涉债权债务较多,为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申报的****事务所,且具有复杂的强制清算案件的办理经验;
4、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根据本案审理需要,团队成员中至少应当包含一名熟悉财务的成员。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8日下午17:30止;标书代写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直接参与摇号。本院对本案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只有一家申报机构符合法定条件及公告条件的,直接指定由其担任本案管理人。本案摇号前已确定为本院其他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机构,不参与本案的摇号。
5、摇号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8:45;摇号地点:****法院司法技术室3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