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180 |
| 其它 |
| 5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双信封评标法(公路) |
| 关于“国道G107线**黎埠界滩至**杨梅坑段灾害防治工程”答疑公告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编制答疑及补充公告,并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1.招标文件58页“4 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其中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招标文件59页“12 11.5(3) 逾期完工违约金: 1000 元/天”分别与招标文件199页(二)投标函附录中1.1.4.5、11.5(3)条款约定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199页(二)投标函附录中1.1.4.5、11.5(3)条款为准。 若本答疑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先阅读本答疑公告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