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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投标人:
现就“ ****2026年客房一次性用品采购”(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具有自2023 年1 月1 日以来不少于1 ****酒店客房一次性用品采购供货业绩。在第二章投标须知第20 条提到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为合同/订单。
问:1、资****酒店就可以,需不****酒店。
答: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少于 1 ****酒店客房一次性用品采购供货业绩,****酒店星级,满足该条件即具备投标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合同 / 订单复印件,无需提供转账单扫描件。
问:2、资格业绩是否只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即可,还需要提供10 万的累计大于或等于10 万元的转账单扫描件。评分业绩里面提到。注:投标人作为报名资格条件的业绩(符合本部分要求)作为技术标评分加分项。这个部****酒店要求吗
答:评分业绩要求:属于择优打分项,要求为五星级(5 钻)酒店业绩,且需提供金额累计≥10 万元的转账单扫描件,该要求严于资格业绩要求。
业绩适用规则:若投标人提交的业绩满足评分项要求,默认同时符合资格业绩要求,招标文件前后业绩要求不矛盾。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