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秀桐木镇莲花坪圣母岭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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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金秀桐木镇****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32号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8日
****关于金秀桐木镇****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4-08 10:05

**县****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金秀桐木镇****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性质属**,建设地点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桐木镇桐木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57′29.289″,北纬24°12′41.764″。项目用地面积10098㎡,主体****搅拌站生产沥青混凝土,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配套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为7.5万t/a。配套冷骨料斗及输送系统1套、骨料干燥系统1套、热骨料筛分及储存系统1套、粉料储存及供给系统1套、微机控制室等。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4.71%。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认真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扬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场地内定期喷淋、洒水降尘,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厂界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并设喷淋除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用苫布遮盖严实。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喷洒除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或送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袋装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和处置。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定期洒水除尘,原料堆放场采用三面围挡,堆场设置高于堆放高度的围挡,同时采用篷布覆盖;卸料过程中应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同时进行洒水降尘。矿粉筒仓顶部配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筛分粉尘、物料输送提升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干燥炉干燥废气、沥青废气、异味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12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导热油锅炉燃料燃烧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干燥炉干燥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冲洗用水,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沥青混凝土,收集后用于周边道路回填;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区,由工业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置;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不外排;导热油更换时直接由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不在厂内暂存。沉淀池底泥及油渣、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生产设备噪声进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项目营运过程中,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服务期满后应拆除场地内的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并进行土地复垦后交由原土地权属人使用。拆除过程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贮存或处置场所进行贮存或处置。

(七)项目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时,你单位应当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到管理要求。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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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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