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需求公示,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需求内容及要求:
需求概况:采购副食品区分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干调类四类,选取1家供应商集中配送。配送周期为每日配送1次,市场考察周期为生鲜类食品每月1次,其他食品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遇有价格大幅波动,应当随时组织市场价格调查。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在本市具有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提供有关材料)。
(三)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
(四)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七)关联关系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示期内在平台上反馈,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代写
6.意见建议;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PDF文件要求: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序号1-7内容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商务技术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后续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八、本公示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报名。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女士
电 话:181****3011
邮 箱:****@qq.com
地 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