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罐车物资转让项目****0428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4-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5-13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40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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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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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省**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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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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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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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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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中企华****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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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元) |
90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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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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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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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公司2025年第35次党委会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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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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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本项目交易方式采取拍卖的方式。公告期内,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转让标的成交后,****出具《成交通知书》,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自接到转让方签订合同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甘交所指定账户。如受让方不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服务费,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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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受让方须具有转让方要求的相应资质(营业范围必须包含铁路罐车的拆解与分割)在投标前将相应资质以及拆解吊装方案交转让方等有关单位审定合格后,方可参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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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且标的资产交割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10%,四舍五入后取整至万元)至甘交所指**算账户。本项目交割完成且经转让方验收后,甘交所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算账户。 2.受让方须按《废旧物资处置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清运标的资产的,每逾期1个日历日,转让方有权按500元/日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未交割的标的资产,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违反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3.受让方须在施工现场将罐车解体后,方可转移运走。(罐车解体要求罐体部分与走行部分应在现场进行功能破坏并至少分解为两部分,罐体部分和走行部分完全分离、罐体开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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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转让标的为报废罐车物资,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拆卸、装运,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受让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等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5.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8.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标的成交后,因突发情况导致标的无法约定交割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并且不得以此为理由向转让方或组织方提出赔偿、补偿等要求。 11.成交后,****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2.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待签)》。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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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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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4-28 09:00:00至 2026-5-13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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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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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2026-4-28(09:00:00)截止时间2026-5-13(17:00: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标书代写 (2)在拍卖程序中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按拍卖规则处置;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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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线上拍卖 |
增价幅度(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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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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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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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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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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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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