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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932925 | 建设单位法人:牛锋 |
| 牛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路538号 |
| 年产20套AI智能配料系统及设备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99-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路538号 |
| 经度:119.813225 纬度: 31.74335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0 |
| 常武环审〔2025〕3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932925002Z |
| 2025-12-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93292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12MA26XJWNX2 | 验收监测单位:**省百****公司 |
| 913********855916L | 竣工时间:2025-12-22 |
| 2025-12-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23 |
| 2026-03-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ontent/?1050.html |
| 从事AI智能配料系统及设备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套AI智能配料系统及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产工艺 ((钢板→切割1→卷板→旋边→氩弧焊→抛光→(氩弧焊、电焊→人工组装1→试压→人工组装2;氩弧焊)→氩弧焊→人工组装3);(圆钢→切割2→折弯→氩弧焊→抛光;(圆钢、钢管→精车加工;圆板、钢管、切削液、自来水→粗车加工→氩弧焊→精车加工→打孔)→清洗→沥干)→人工组装4→试机)→人工组装5→安装AI视觉技术研发的安防安控系统→AI智能配料系统及设备成品→现场安装 2、原辅材料 钢板400吨、圆钢100吨、钢管300吨、封头100件、法兰600件、蜂窝夹套3吨、罐底阀280台、碳钢支架10吨、螺栓8000套、保温棉2000m3、支耳1200件、传感器1000个、接头3000个、轴承标准件0.3吨、电机800台、减速机500台、氩气2400m3、焊丝2.4吨、焊条0.12吨、水基清洗剂0.07吨、切削液0.3吨 3、生产设备 车床4台、超声波清洗槽1套、沥干槽1套、立式钻床1台、钻铣床1台、台式钻床1台、卷板机3台、卷锥机1台、摇臂钻床1台、液压板料折弯机1台、液压剪板机1台、氩弧焊机30台、直流氩弧焊机1台、逆变式脉冲氩弧焊机3台、切割机1台、电焊机6台、磁力钻2台、旋边机1台、切管机1台、角磨机10台、隔膜泵2台、空气压缩机1台、立式砂轮机2台、行车6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5台、移动式袋式除尘器5台、等离子切割机2台、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1台、气保焊机1台、电动葫芦1台 4、物料运输、装卸、贮存 各类原辅材料通过汽车运输、装卸,放置于钢管钢板存放区、现场安装设备存放区、标准件等存放区、气体钢瓶存放区、一楼和二楼之间的上下夹层、切削液存放区、水基清洗剂存放区、成品存放区 | 实际建设情况:1、生产工艺:清洗、沥干工序不再建设,其他与环评一致; 2、原辅材料:不再使用水基清洗剂,其他与环评一致; 3、生产设备:超声波清洗槽、沥干槽不再建设,其他与环评一致。 4、物料运输、装卸、贮存:增加1处标准件等存放区,面积为90平方米,气体钢瓶存放区位置调整至钢管钢板存放区,切削液存放区随车床加工区位置进行调整,危废贮存库位于东北角上夹层,无水基清洗剂存放区,其他与环评一致。 |
| 1、生产工艺:清洗、沥干工序不再建设; 2、原辅材料:不再使用水基清洗剂; 3、生产设备:超声波清洗槽、沥干槽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移动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焊机水箱、试压水桶、试机水桶内的自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噪声较低、振动较小的设备,在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选择时,应收集和比较同类型设备的噪声指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从设备选型开始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②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车间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a.高噪声与低噪声设备分开布置;b.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及车间周围,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有利于隔声的构筑物;c.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尽量布置在厂房的一隅;d.设备布置时,考虑与其配用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所需空间。③主要噪声源布置、安装时,应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加强厂界的绿化。④生产设备设减振基座,减震材料包括台基、橡胶和减震垫;项目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各类风机安装消声器;⑤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⑥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规范员工操作,确保各类噪声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⑦企业应定期对各厂界进行噪声检测,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不造成噪声影响,一旦检测到噪声超标,企业应立即停产,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待各厂界噪声检测数据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生产。 4、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一楼)的生产区域;生产车间(二楼)的清洗区、车床加工区(含危废贮存库、一般固废存放区)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一楼)的成品存放区、钢管钢板存放区;生产车间(二楼)人工组装区、现场安装设备存放区、标准件等存放区为一般防渗区。一楼的卫生间、接待大厅、车间办公室;夹层的卫生间、会议室1、会议室2、休息室等;三楼的卫生间、办公室为简单防渗区。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清运。 6.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建立有效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截止阀。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移动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焊机水箱、试压水桶、试机水桶内的自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噪声较低、振动较小的设备,在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选择时,应收集和比较同类型设备的噪声指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从设备选型开始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②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车间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a.高噪声与低噪声设备分开布置;b.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及车间周围,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有利于隔声的构筑物;c.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尽量布置在厂房的一隅;d.设备布置时,考虑与其配用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所需空间。③主要噪声源布置、安装时,应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加强厂界的绿化。④生产设备设减振基座,减震材料包括台基、橡胶和减震垫;项目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各类风机安装消声器;⑤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⑥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规范员工操作,确保各类噪声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⑦企业应定期对各厂界进行噪声检测,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不造成噪声影响,一旦检测到噪声超标,企业应立即停产,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待各厂界噪声检测数据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生产。 4、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一楼)功能不变,区域位置调整;生产车间(二楼)减少清洗区,增加1处标准件等存放区,面积为90平方米,其他功能不变,区域位置调整。气体钢瓶存放区位置调整至钢管钢板存放区。切削液存放区随车床加工区位置进行调整。超声波清洗槽和沥干槽不再建设,无废液产生。设一般固废存放区1处,位于生产车间(二楼)车床加工区,约5平方米,位置发生变化;设危废贮存库1处,位于东北角上夹层,约12平方米,危废贮存库的位置和面积发生变化。重点防渗区(车床加工区、危废贮存库)面积和位置发生变化。其余与环评一致。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清运。 6.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建立有效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截止阀。 |
| 重新合理布置;清洗、沥干工序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区平面布置:****经济开发区**路538号2号车间。具体位于厂区北侧,出入口位于厂区西侧和南侧。生产车间位于2号车间的一楼、二楼,一楼和二楼之间有夹层。一楼分布有卷板折弯打孔区、焊接区、试压试机区、抛光区、人工组装区、成品存放区、钢管钢板存放区、车间办公室、接待大厅、卫生间等;二楼分布有清洗区、车床加工区、现场安装设备存放区、标准件等存放区、办公室、卫生间等;东北角的夹层分为上下两层,下夹层为休息室,上夹层空置。西侧的夹层分布有会议室1、会议室2、卫生间等。一般固废存放区、危废贮存库均位于二楼车床加工区。卫生防护距离:以整个生产车间外50m形成的包络线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平面布置:****经济开发区**路538号2号车间。具体位于厂区北侧,出入口位于厂区西侧和南侧。生产车间(一楼)功能不变,区域位置调整;生产车间(二楼)减少清洗区,增加1处标准件等存放区,面积为90平方米,其他功能不变,区域位置调整。气体钢瓶存放区位置调整至钢管钢板存放区。切削液存放区随车床加工区位置进行调整。超声波清洗槽和沥干槽不再建设,无废液产生。设一般固废存放区1处,位于生产车间(二楼)车床加工区,约5平方米,位置发生变化;设危废贮存库1处,位于东北角上夹层,约12平方米,危废贮存库的位置和面积发生变化。重点防渗区(车床加工区、危废贮存库)面积和位置发生变化。其余与环评一致。 卫生防护距离:以整个生产车间外50m形成的包络线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
| 重新合理布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2 | 0.036 | 0 | 0 | 0.032 | 0.032 | |
| 0 | 0.055 | 0.18 | 0 | 0 | 0.055 | 0.055 | |
| 0 | 0.0027 | 0.0162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004 | 0.0029 | 0 | 0 | 0 | 0 | |
| 0 | 0.0095 | 0.0252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27 | 0.0127 | 0 | 0 | 0.013 | 0.01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厂区污水接管口排放的生活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指标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且排放总量满足批复要求。 |
| 1 |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移动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041-2021)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期间,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041-2021)表3中的相关标准。 |
| 1 | 3、①选用噪声较低、振动较小的设备,在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选择时,应收集和比较同类型设备的噪声指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从设备选型开始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②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车间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a.高噪声与低噪声设备分开布置;b.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及车间周围,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有利于隔声的构筑物;c.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尽量布置在厂房的一隅;d.设备布置时,考虑与其配用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所需空间。③主要噪声源布置、安装时,应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加强厂界的绿化。④生产设备设减振基座,减震材料包括台基、橡胶和减震垫;项目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各类风机安装消声器;⑤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⑥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规范员工操作,确保各类噪声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⑦企业应定期对各厂界进行噪声检测,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不造成噪声影响,一旦检测到噪声超标,企业应立即停产,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待各厂界噪声检测数据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生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设专门一般固废存放区1处,位于生产车间(二楼)车床加工区,约5m平方米。设专门危废贮存库1处,位于生产车间(二楼)车床加工区,约5平方米。 | 一般固废存放区位置发生变化,已规范化设置。危废贮存库位置和面积发生变化,位于东北角上夹层,面积为12平方米,已规范化设置。 |
| 依托******公司厂内现有雨、污排放系统和雨、污水排口,并规范化设置,雨水排口、污水排口附近树立了环保图形标志牌。依托厂区内已建1座153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并已设置规范化雨水排放口阀门,可做到有效截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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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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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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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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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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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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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