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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7MA48G8JYX9 | 建设单位法人:王泽燕 |
| 杨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市王家桥镇太阳红村 |
| 建筑模板、生态板加工,环保炭、木材运输及农村废秸秆回收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4-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9-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市王家桥镇太阳红村 |
| 经度:111.67676 纬度: 30.119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24 |
| 松环保审文〔2021〕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5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7MA48G8JYX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87MA48G8JYX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3MA4KXRHX4K | 竣工时间:2023-01-01 |
| 2023-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1-31 |
| 2026-0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王家桥镇太阳红村。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6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和60万张生态板。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板材车间、生物质车间的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办公楼、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辅助公用工程及仓库储运工程;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环境风险等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2500m2,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王家桥镇太阳红村。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7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和18万张人造板。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板材车间、生物质车间的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办公楼、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辅助公用工程及仓库储运工程;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环境风险等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2500m2,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 由于市场经济原因,产能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生物质颗粒燃料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的主要原料为秸秆、废旧木质家具,废旧木材等,在加工前,需对秸秆、树木树枝进行晾晒。晾晒后,由于废旧家具、木材体积较大,采购原料均需采用削片机进行削,输送过程对木屑中的铁屑进行磁选,输送至粉碎机,该过程产生粉尘量较大,项目采取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粉碎完成后,根据粉碎的原料含水量确认是否采取烘干,当原料含水率较大时,需进入烘干机进行烘干,烘干后的粉尘进入筛选机,筛选合格产品用于制粒,颗粒较大木屑进入粉碎机再次粉碎,制粒后打包外售; ②人造板生产工艺流程:切割-打磨-热压-胶合-打磨 | 实际建设情况:①生物质颗粒燃料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的主要原料为秸秆、废旧木质家具,废旧木材等,在加工前,需对秸秆、树木树枝进行晾晒。晾晒后,由于废旧家具、木材体积较大,采购原料均需采用削片机进行削,输送过程对木屑中的铁屑进行磁选,输送至粉碎机,该过程产生粉尘量较大,项目采取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粉碎完成后,根据粉碎的原料含水量确认是否采取烘干,当原料含水率较大时,需进入烘干机进行烘干,烘干后的粉尘进入筛选机,筛选合格产品用于制粒,颗粒较大木屑进入粉碎机再次粉碎,制粒后打包外售; ②人造板生产工艺流程:切割-打磨-包装 |
| 人造板生产工艺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生物质车间粉尘、烘干粉尘采取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生物质锅炉采取低氨燃烧+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生态板材粉尘采取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高排气简排放,有机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处理措施。运营期车间清洗废水、生活废水收集后进入污水沉淀池,用罐车转****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切实落实固废安全处置措施。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度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边角料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回收站综合利用;锅炉燃烧灰渣及除尘器收集烟尘出售给泓通肥业;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废胶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要求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切实做好危险废物分类贮存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烘干粉尘,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料颗粒粉碎粉尘,生态板切割粉尘及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有组织废气;生物质烘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TA002)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生物质燃料颗粒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态板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仅切割、烘干,切割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部分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营运期烘干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详见表1-1;锅炉废气参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详见表1-2。 (2)废水 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根据现场实际勘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用选用低噪,低振设备,冲压设备周边挖隔音沟槽等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相应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固废三类。 根据实际调查,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木质粉尘、边角料作为原料利用,不做固废处理;废包****公司;生物质燃烧灰渣及烟尘作为生物质有机肥料外售;危险废物(废油、含油抹布)经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统一处理。 |
| 因人造板生产工艺发生变动,废气环保设施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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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12 | 0.255 | 0 | 0 | 0.112 | 0.112 | / |
| 0 | 0.302 | 0.43 | 0 | 0 | 0.302 | 0.302 | / |
| 0 | 0.0754 | 0.699 | 0 | 0 | 0.075 | 0.0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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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限值 | 化粪池已建设 | 监测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限值 |
| 1 | 布袋除尘器+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布袋除尘器+DA001 | 监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2 | 低氮燃烧+DA0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已建设低氮燃烧+DA002 | 监测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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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