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西柯镇福明路1号5层A单元 | 2,880,000.00元 | 99.92 |
采购包1****法院诉讼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项目):
服务类(****)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诉讼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 | 诉讼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时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 | 2,88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伟莉 |
| 评审专家: | 张忠秋 、 韩毅媚 、 龚剑平 、 黎建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具体标准如下:基数≤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25%。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门市**北支行;帐号:351********052507266。d.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e. 本项目经采购人综合评估通过后可延续签订合同,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为3年,所以测算代理服务费的基数为3年总中标价。若后续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以申请退回未续签部分对应的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法院诉讼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项目:5.70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市****公司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他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
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334号
联系方式:0592-****51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408****中心综合楼六楼
联系方式:0592-****67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林先生
电话:059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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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