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蓝天LED显示屏产业链生产项目(一期) | **工业园南环路180号孵化器四期7栋 | **** | ****公司 | ****工业园南环路180号孵化器四期7栋,****园区****公司已建标准厂房作为建设用地。项目以外购PCB线路板、电阻、电容、电源座、灯珠、底壳、免清洗无铅锡膏、锡条、锡丝等为原辅材料,建设SMT贴片生产线、LED屏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35万片LED显示屏,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锡膏印刷、贴片、插件贴装、回流焊、波峰焊、手焊插件、灌胶、晾干、老化检测。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园区****工业园****处理厂。 2.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和灌胶晾干废气。生产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原料罐、废锡膏擦拭纸、不合格产品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焊渣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