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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乡镇(街道)办理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发〔2021〕7号)等规定。经研究,现我局依法将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给我市30****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委托事项范围
我市30个乡镇(街道)范围内农村村民**、改建、扩建等住宅建设的规划审批(含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规划核实等),统一由项目所在地****审批办理。
二、委托权限及期限
1. 审批权限:各乡镇(街道)以我局委托权限开展上述事项审批,审批结果合法有效。
2. 委托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2月11日止。
三、便民提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农村村民申请建房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无需再到自然**部门办理,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建房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即可,实现“就近办、少跑腿、更便捷”。
四、监督与咨询
****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审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确保审批规范合规。
监督电话:0857-****374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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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