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对2026年4月15日发布的“答疑澄清-2”中“三、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分办法变更”数据修正未在系统中同步修正,现对系统评审数据进行修正。此次修正不涉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编制,故不做延期处理。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