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S202311005-X04]锡山映月湖生态数字文体产业中心幕墙及亮化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映******中心(项目名称)幕墙及亮化工程(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映******中心(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映******中心》 **数据备[2024]1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市锡****管理中心;******公司;****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幕墙及亮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幕墙及亮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市**区高铁商务区****路西,**大道北

2.3 建设内容: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合金格栅、采光顶、金属屋面系统等;一期零星新增内容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屋顶机房铝格栅、采光顶、玻璃(穿孔板)栏板等;泛光照明工程包含亮化配电箱(含控制模块)、亮化灯具、控制系统及配套管线槽盒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项目****路,西至一心路与**路高架,南至**大道。最大单体建筑幕墙面积约67000㎡,总幕墙面积约为 99000㎡。****中心(框架-剪力墙结构+钢结构,3F,规划高度17.50m,建筑面积11825.97㎡)、大剧院+文化展厅(框架-剪力墙结构+钢桁架金属屋面,4F,规划高度25.60m,建筑面积24045.50㎡)、文化馆(框架-剪力墙结构+钢结构,3F,规划高度18.70m,建筑面积11818.49㎡)、****中心+游泳馆(框架结构+钢桁架金属屋面,4F,规划高度24.20m, 建筑面积21414.25㎡)、体育馆(框架-剪力墙结构+钢桁架金属屋面,4F,规划高度37.40m,建筑面积48924.26㎡)以及室外场地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89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合金格栅、采光顶、金属屋面系统等;一期零星新增内容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屋顶机房铝格栅、采光顶、玻璃(穿孔板)栏板等;泛光照明工程包含亮化配电箱(含控制模块)、亮化灯具、控制系统及配套管线槽盒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 184 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企业自2021年4月28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的幕墙工程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申请表。上述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2024年04月28日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4月28日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人业绩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6)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获取招标文件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4月28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08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电子标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8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市锡****管理中心、******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无****开发区二泉东路19号、**市**区东亭华夏南路1号、****开发区云林街道合心路7号、**市**区****社区中心路3331号中建科工大厦38层380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层
联系人: 史菁菁 联系人: 冷小慧、陆敏娟、王颖
电话: 0510-****6151 电话: 0510-****0651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2140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项目负责人: 冷小慧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4521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28
招标公告
[WXXS202311005-X04]锡山映月湖生态数字文体产业中心幕墙及亮化工程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