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变更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李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批前公示。
该项目位于**县金江镇金****侧东园小区(现公园南路西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金江国用(2008)第4191号,用地面积为128.0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2025年9月28日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69********0097号。
该项目原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128.00㎡,首层占地面积119.20㎡,一栋4层,总建筑面积514.49㎡,建筑高度16.15m。
本次修改内容为:一、第二层层高由3.45m变更为3.75m;二、取消第三层西侧房间和卫生间对应位置增加一个厨房;三、第四层取消露台,对平面布局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与变更后的三楼保持一致,调整后该层建筑面积由原119.20㎡变更为128.00㎡;四、总建筑面积由514.49㎡变更为523.29㎡,总建筑高度由16.15m变更为16.45m。五、其他均不变。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日(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4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营商环境公众号、****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1017);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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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