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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铜都大街南侧、宝林路东侧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县,地块分两个,地块1位于铜都大街以南、宏林**段,地理坐标N43°35'23.92"、E118°3'18.59",总占地面积2945m2;地块2位于铜都大街南侧、宝林路东侧、宏林路西,原集通铁路线所在位置,地理坐标N43°35'19.05"、E118°3'14.90",总占地面积7342m2。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用地分类:地块1历史用途为耕地、居住用地,目前已建成宏林路;地块2历史用途为耕地、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目前铁路正在拆除。
2020年10月26日,****政府出具了《****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0〕578号),将地块转为建设用地。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以上要求,******局****公司对**县铜都大街南侧、宝林路东侧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于2025年11月开始对**县铜都大街南侧、宝林路东侧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第一阶段调查。经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